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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别分类变迁

界别分类变迁

界别通常意义上分为四大类,分别是——

党派界别,这里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民主爱国人士,一共10个界别。

团体界别,包括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8个团体。

职业性界别,主要是以行业基础划分的社会各界,例如文化艺术界、自然科学界、经济界等。通常情况下,少数民族界别、特邀香港人士、特邀澳门人士也会被划入职业性界别。

综合界别,是指特别邀请人士这一单独界别,在政协委员中比较难于以组织或职业划分的,一般就会划入特邀人士这一界别内。

改革开放以来界别变迁轴



1978年第五届全国政协(29个界别)

取消“合作社”

增设“体育界”

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 增设“科学技术界”

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文学艺术界”

改“社会科学团体”为“社会科学界

改“华侨”为“归国华侨”

改“对外和平友好团体”为“对外友好团体”

改“无党派民主人士”为“无党派爱国人士”


1983年第六届全国政协(31个界别)

取消“农民”增设“农林界”

增设“港澳同胞”

增设“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改“文学艺术界”为“文化艺术界”

改“无党派爱国人士”为“无党派民主人士”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1993年第八届全国政协(34个界别)

增设“经济界”

重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改“归国华侨”为“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将“港澳同胞”分为“香港同胞”和“澳门同胞”


1998年第九届全国政协(34个界别

改“农林界”为“农业界”

改“对外友好团体”为“对外友好界”

改“社会救济福利团体”为“社会福利界”

改“香港同胞”为“特邀香港人士”

改“澳门同胞”为“特邀澳门人士”

改“少数民族”为“少数民族界”


2003年第十届全国政协(34个界别)

改“社会福利界”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改“少数民族界”为“少数民族”


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34个界别)

改“无党派民主人士”为“无党派人士”

改“少数民族”为“少数民族界”


2023年第十四届全国政协(34个界别)

增设“环境资源界

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