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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

更好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

统一战线组织是人民政协的天然属性,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是人民政协这一天然属性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政协从一开始就是统一战线组织、一成立就具有统一战线性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爱国统一战线和全国人民大团结在组织上完全形成,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指出:“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们所组成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不再代行人大职权,但它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对此,毛泽东同志就明确表示:通过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需要,“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周恩来同志在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指出:“政协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也就是党派性的联合组织。”“人大既开,政协代行人大职权的政权机关作用已经失去,但政协本身的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仍然存在……今后这个组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续作为团结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不起作用。”

1954年12月25日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

在此后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关于政协性质的内容表述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但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定位始终没有改变。因此,人民政协由统一战线而产生、因统一战线而存在、随统一战线而发展,其性质定位、组织构成、主要职能、工作方式等与统一战线紧密相关,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的过程,充分彰显了政协团结统战的功能。